婴幼儿配方奶粉启用“新国标”
2023-03-09 06:01:00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刘克取通讯员周玮婧)经过两年的过渡期,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于2023年2月22日正式实施。这一系列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标准”。8日,武汉食品检验专家介绍,新国标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划分更细致,对产品的配方标准要求更严格。

根据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2021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

“新国标”将之前适用于6~36月龄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拆分为2个标准,即适用于6~12月龄的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标准GB10766-2021和适用于12~36月龄的幼儿配方食品标准GB10767-2021。

“这意味着中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国家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生物检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郦娟表示,这次细分意义重大。

与原标准相比,“新国标”降低较大婴儿和幼儿奶粉中蛋白质的含量,其中6~12月龄奶粉中的蛋白质从每100千焦中含0.7~1.2克下调到每100千焦中含0.43~0.84克,12~36月龄奶粉中的蛋白质从每100千焦中含0.7~1.2克下调到每100千焦中含0.43~0.96克。

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化学检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卢跃鹏告诉记者,新国标下调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主要是为了降低摄入过多蛋白质带来的超重、肥胖风险,使婴幼儿奶粉中营养更精准。

旧国标把胆碱、硒和锰这三种营养素作为可选择成分,生产企业可以添加,也可以不添加。为保障婴幼儿这个特殊群体营养摄入的充足性,“新国标”在充分考虑胆碱、硒和锰这些营养素对婴幼儿生长发育重要性的基础上,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新国标”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硒、锰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确保婴幼儿这个特殊群体营养摄入的充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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