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本报“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举办消费者维权专场,邀请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前川法庭副庭长刘静为大家直播解答法律疑问。
随着二手交易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电商平台交换或者出售闲置物。网购二手商品,消费者主要借助图片、文字描述来了解商品。收货后,消费者往往因其对商品认识不足、部分商家使用虚假图片或误导信息致使商品不符合预期,有的经过一手卖家后无法保证其是否存在隐藏的瑕疵,带来交易纠纷,尤其是多次转手交易的二手商品。直播中,刘静法官以案释法讲述了一起真实案例。
网购二手洗衣机退货店家让他出运费
一年前,武汉的段先生在二手交易平台“某鱼”看中了一款二手洗衣机,1550元。店家声称是专业做二手家电的,洗衣机虽旧,但质量没问题。
段先生付款购买了这台洗衣机后发现,洗衣机外观漆面未干、泡沫粘连、面板发黄、旋钮脱皮,更让人头痛的是,开机面板微弱吱吱声、液晶屏忽明忽暗。他找到店家沟通后,店家同意退货,但是来回运费由段先生承担。段先生认为退货是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因此来回运费应由店家承担。双方僵持不下,段先生诉至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认为店家涉嫌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认为,段先生通过网络平台向店家购买案涉洗衣机,双方之间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段先生要求退款,店家同意退货退款,实为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故对段先生要求归还货款1550元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店家退款的同时,段某应将案涉洗衣机退还给店家,退还运费应由店家承担。
至于店家是否构成欺诈行为,法院认为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在购机前段先生看过试机视频;其次,段先生在与店家沟通退货时以及在二手平台维权时并没有说洗衣机无法正常使用,且无证据证明“面板微弱吱吱声、液晶屏忽明忽暗”严重影响洗衣机使用。二手商品的交易,系基于合同双方对标的物存在瑕疵或折旧的共同认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故段先生认为对方欺诈依据不足。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店家返还段先生货款1550元;段先生退回所购二手洗衣机,运费由店家负责。
在直播中,网上购物如何依法维权成了热门话题。
网友问: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客服却以商品包装已拆无法退换为由拒绝,怎么办?
法官答:建议通过拨打网络购物平台客服热线,或直接在购物平台上投诉商家等方式,申请购物平台介入处理。若仍未果,在保留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向商家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自营类网络购物平台卖货,情况类同。
消费者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要求“退一赔三”,如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赔偿500元。若网购的商品为食品,可按照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确定。
商家先提价再打折涉嫌价格欺诈
在直播中,法官还就大家关心的一些尖锐问题进行了解答。
网友问:活动期间商品价格反而比平时更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法官答:正常情况下,商家定价属于市场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是如果商家承诺7天最低价或者先提高价格,然后再打折促销,带有明显的“欺骗、诱导消费者”性质,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先找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行政部门一般会处以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直接整理证据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三。
记者陈勇通讯员李金星张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