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23年分配生招录政策发布
2023-04-10 09:10:00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刘嘉)4月7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分配生招录政策。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学生申请分配生资格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二是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通知要求:武汉各区教育局要根据2023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将名额均衡分配至初中学校。推荐程序分为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审核公示、区局审定、上传平台。班校推荐阶段,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获得分配生候选资格的学生名单。审核公示阶段,各初中学校按1:1的比例审核通过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于4月25—27日在校内公示3天。

已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获资格对应的高中学校;获得第二批次学校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分配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申报。

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获得分配生资格但未能以分配生录取的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此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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