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董星星王臻东)认为前夫总给孩子灌输“读书无用论”“你妈妈不爱你”等负面思想,孩子母亲在多次劝阻无效后,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5月12日,记者从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干警赶赴麻城,多方联系沟通协调,化解了这起抚养费纠纷。
1995年,王女士与郑先生结婚,育有两个女儿。2015年,两人办理了离婚登记,约定二女儿小美由郑先生抚养,王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小美成年。
2019年9月,小美将母亲王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每月支付小美600元抚养费。
离婚后,王女士独自一人去外地务工,其间一直按照约定按时支付抚养费。从2022年年初开始,王女士就再未支付抚养费。2023年1月,小美向新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女士并未按照法院传票规定的时间到庭申报财产,亦未履行义务。新洲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确定王女士在麻城市某小区居住,于是赶往麻城市。
面对执行干警,王女士向执行干警诉说了自己的苦衷。原来,王女士从小美处得知,郑先生经常向孩子灌输“妈妈不爱她”“读书无用,不如早点退学外出务工”等错误思想。此前,王女士多次找到郑先生,要求其停止上述言论,但遭到了郑先生的拒绝。
以前无话不谈的母女,现在关系变得很生疏。王女士认为因为前夫总在孩子面前说她的坏话,才导致母女关系疏远。再加上王女士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经济比较困难,便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父亲言行不当,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你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在干警的释法下,王女士已成年的大女儿以及王女士的亲属均表示愿意代王女士履行义务,支持小美完成学业。最终,王女士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7000余元。
考虑到小美还在读高中,身心需要合理引导,新洲区法院执行干警告诫郑先生要树立正确的观念,为小美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也鼓励王女士多多陪伴小美,让小美感受到来自家庭、母亲的温暖。
近日,干警们还前往小美所在学校,与小美的班主任及学校领导见面,就小美的生活保障、心理健康及受教育权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协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和联系保障措施,共同为小美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