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畜牧兽医局局长赵家福、副局长吴开来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构成违纪。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赵家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吴开来行政警告处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县第十届县委候补委员徐晓龙,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厂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后,经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徐晓龙党内警告处分。
香河县交通局运管站副站长马学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构成违纪。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香河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学杰撤职处分。(来源:廊坊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