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已于今日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尹相杰供述,公安机关在其朝阳区天鹅湾北区7号楼2门902室2层的卫生间起获他非法持有的毒品,并将其抓获。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尹相杰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尹相杰坦承:“我认罪,对于查获毒品数量也没有异议。我没有毒瘾,只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为了减压,才吸毒。”
当公诉人出示第一组证据,冰壶、吸管、K粉瓶等物品。尹相杰对于证据没有异议并向法庭承认:“这些东西都是吸食(毒品)用的,都是我的。”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分七组向法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告人供述及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尹相杰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无异议。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书证,用以证明被告人身体状况较差,希望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公诉人对此证据的关联性提出异议。尹相杰称“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就接受一切法律后果。”
辩护人认为尹相杰有立功表现。公诉人反驳称,被告人尹相杰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系行政违法人员,而非犯罪嫌疑人,不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
随后,尹相杰陈述:“我注意到今天来了很多媒体,我希望通过媒体向大家表示深深道歉。登上舞台以来,大家深厚长远的爱养育着我,但我没有好好报答,却做出了给大家丢脸的事情。请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以我为鉴。”
最后,法庭判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是否上诉其表示回去考虑。
03年开始吸毒并无毒瘾 毒品来自朋友剩下的
尹相杰承认2003年开始吸毒,但解释称没有毒瘾。称吸毒是为减压,因为年底工作量比较大,活动比较多,经常熬夜。尹相杰自称毒品是和朋友一起吸毒的时候,剩下的,然后自己带回了家中,朋友具体从哪里来的,并不是很清楚。
深深悔过 连说三声以我为戒
在做最后的陈述时,尹相杰称:“我感到深深悔过,我的行为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不好的影响。登上舞台以来,是观众朋友的爱在养育着我,现在我不仅没有报答大家,还做出了丢脸的事,我只想说一声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
好友惋惜 望其改正错误重新出发
尹相杰1993年,与于文华合唱《纤夫的爱》一举成名,出道20余年。于文华得知尹相杰吸毒后表示痛心还曾通过经纪人称:“尹相杰很热心很仗义,出现这个事情,于老师很惋惜。希望尹相杰能够改正错误,重新出发。”
(图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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