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2月26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消息称,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专家评议,32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获得通过,大理学院更名大理大学包含在内,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至3月17日。待公示结束后即可正式更名!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专家评议,32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其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18所,中央部门高等学校2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8所)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