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8月20日,湖南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村十余位村民跪在地上,拦住双峰县县委书记吴德华的车,请求关停当地一家排放毒气污水的氯酸钾企业。双峰县委书记吴德华昨天表示,该企业排放符合环保部门标准,但噪音超标,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9月15日《新京报》)
显然,这样的维权行为艺术并非个例,而当农民一“跪”过后,以前向环保部门反映过多次的问题就立马出现转机,当地就立即关闭排污企业。
不过,我不认为下跪真的有这么大的作用。事实上,权利是需要依法争取来获得,而不可能靠下跪来维护。如果国家的法律对当地不起作用,当地政府怎么可能害怕几个村民的下跪?反过来说,如果法律有用,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走依法维权之路,而宁可“以尊严换权利”去向官员下跪呢?
不过,从村民“怕被扣上扰乱秩序的帽子”的担忧中,我们也看出老百姓维权之艰,老百姓在通过正常维权无望的情况下,也只好寄希望于“跪求治污”这种悲怆的行为艺术引起媒体的关注,惊动更高层次的官员,求得问题的解决,哪怕“下跪太卑微了,跪着感觉没有尊严”。
因此,要避免“跪求治污”的悲剧重演,就应该疏通民众依法维权的渠道,同时,让广大百姓更多地参与环保政绩考核与问责,决定官员的升迁去留。果如此,面对村民的跪求,官员们还会无动于衷吗?杨立波(湖北安陆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