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罚将交管局告上法庭,没想到竟是政委来应诉
2018-09-25 19:57: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25日讯(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武公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近3年来,武汉市公安局不断提升行政出庭应诉率。今年1月以来,武汉公安行政出庭应诉率已达100%。
  家住江汉区的沈先生驾车回家,因时值中山大道改造施工,于是“抄近路”,结果闯了禁行线被“电子警察”抓拍,罚款200元,记2分。沈先生不服,向汉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告上法庭。
  开庭时,沈先生本以为交通大队民警会前来应诉,不料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政委张毅,同时还有20多名交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
  庭上,张毅政委对处罚依据作出了解释,并在“最后陈述”中言辞恳切地说,城市建设中难免会造成一些出行不便,望当事人理解,同时表示,交管部门也将不断改进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出行。
  庭审结束,沈先生虽然败诉,但心情不错,他认为公安机关负责人应诉让其感受到诉讼权利受到了尊重。走出法庭,张政委主动与沈先生交流,把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他,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到沈先生居住的小区周边实地调研,优化了交通组织方案,沈先生没有再上诉。
  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人介绍,近3年来,全局行政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从2016年51%上升至今年截至目前的100%。
  武汉公安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专门制发了《关于规范市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应出尽出,把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武汉公安还着力健全预案机制、旁听机制、评析机制、奖惩机制,确保出庭应诉符合诉讼程序,出庭出声合乎法理。与此同时,武汉公安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水平、行政管理水平、行政应诉水平,并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制定执法行为准则,对突出执法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大力推进全局执法监督信息化,确保执法规范化。
  曾多次出庭应诉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夏俊介绍,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与官“当面鼓,对面锣”,既能让公众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案件的重视及尊重,也能让负责人倾听公众的诉求,进而促成双方更有效的沟通,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
  【编辑:金鑫】
  (作者:刘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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