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操办孩子百日宴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10-29 10:51: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通讯员丁阳齐阳汪明丽)2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一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操办孩子百日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曾玉平,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1月被聘为江岸区二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中心工作。2018年4月调到永清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2017年5月30日,曾玉平的孩子出生,二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事前去探望,曾玉平收受同事礼金6400元。同年8月18日,曾玉平在某酒店举办孩子百日宴,邀请孩子出生时前去探望的同事参加。

办案人员介绍,曾玉平身为共产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及操办孩子百日宴。审查期间,本人认错态度较好,并退出礼金。曾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执纪者说

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及操办孩子百日宴问题的出现,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目无规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这“宴”那“宴”,讲的是面子、排场与风光,但根子是不讲纪律、不守规矩,最终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社会风气。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常躬身自省。同时,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通讯员丁阳汪明丽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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