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税务注销新政实施首月,六成纳税人走了“免办”“即办”通道
2018-10-31 08:41: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30日讯10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武汉执行企业纳税人注销新流程首月,在全市所有注销纳税人中,有六成走了“免办”“即办”快车道,其中符合“免办”条件的纳税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只待公示45天后,无异议,即可注销,尝鲜注销业务“快车道”。
  “现在,只要报一套资料,拿一份清税证明,就可以办完注销手续,国地税机构合并就是不一样!”在武汉市江夏区税务局注销专窗,武汉兴祥广鼎养殖有限公司会计徐正芳,只用了10分钟就拿到了《清税证明》,“真不敢相信!以前听别人说注销很麻烦,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完了。”
  据了解,今年武汉市税务管体制改革以来,按照“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要求,做到人员整合、业务融合,“我们聚焦纳税人的办税“堵点”,聚焦纳税人“注销难”,探索了一套全新的注销新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原来的一半。”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新政,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建立了与工商等部门的高效数据交换机制,并明确了税务注销办理“免办、即办、简办”,要求各地从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注销程序。
  依据新税务注销程序,纳税人只要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均可以走“免办”程序。
  据了解,纳税人只需要在工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无需提交任何资料,经工商与税务内部数据交换后,公开公示45天,即注销成功。“施行一个月,走‘免办’流程的企业比例占总体注销户的50%。”武汉市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处长刘华介绍说。
  “即办”是用于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或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只要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就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的注销专窗来办理注销手续,当场就可以办完。
  “目前,我们推出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全市30个办税服务厅,均设置了注销专窗,纳税人到窗口来办理注销,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20分钟内办完。”刘华说,“此外,我局还增加了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渠道,纳税人在网上就可以走完所有程序,自行打印《清税证明》。”
  目前,除上述条件可以即办外,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注销“即办”事项还推出了“容缺”制度。纳税人在办理注销时,还有一些需要办结而未办结的事项,纳税人只需按承诺的期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就可“即办”。
  “免办”“即办”的同时,武汉税务部门也简化了常规税务事项办理的流程,通过简化资料、开设专门窗口、提供“套餐式”服务、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及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等,进一步提速税务注销。(记者贺亮 通讯员李博 黄天旭 叶翩 实习生陈有为)
  【编辑:朱艳琳】


  (作者: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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