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发布“上市十条”,企业境内外上市最高奖400万元
2018-11-07 15:37: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7日讯(记者李佳 通讯员吴非)7日,东湖高新区发布《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简称“上市十条”)。
  “上市十条”内容为:给予上市奖励,对企业A股及境外上市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将A股上市奖励适当前移,企业报辅即可奖励100万,报会再奖励100万;积极引进上市公司,外地上市公司迁入东湖高新区,该区将通过“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专项的综合支持政策,综合奖励额度不低于600万元。企业“买壳”“借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迁回东湖高新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给予“金种子”企业在股改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价除外)转增股本额的5%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并购重组,鼓励“金种子”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对其并购重组产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给予50%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金种子”企业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可支撑每家企业贷款5000万元,对“金种子”企业股权融资按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可支撑每家企业股权融资1亿元;完善上市“绿色通道”,对“金种子”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政策指导,积极帮助企业规范整改,通过“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等方式研究灵活的解决办法,依法依规前提下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高新区各部门涉及上市“金种子”企业审批事项或出具相关证明的,采取“直通式”“一站式”方法加快办理速度,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明确办理意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上市“金种子”企业产品广告费给予20%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鼓励上市“金种子”企业招聘高水平财务总监、董秘人员,对其招聘具备上市公司工作经验的财务总监、董秘人员所发生的猎头费用给予50%补贴,单次最高10万元;加强政策协同,给予上市“金种子”企业全方位支持,同等条件下,用地用房、产业政策、人才政策、金融政策等各项政策优先向上市“金种子”企业倾斜,重点工程、示范项目优先面向上市“金种子”企业采购,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上市“金种子”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优先推荐“金种子”企业参与评先评优;加强综合服务,从培育辅导、资源对接、融资等各方面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发展。
  目前湖北境内外上市公司122家、武汉境内外上市公司77家。截至目前东湖高新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1家,超过武汉市1/2、湖北省1/3。
  东湖高新区建立了梯次配置的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超过200家;评选了高新区首批28家“金种子”企业,对“金种子”进行重点培育和精准培育,今后每年还将进行评估筛选;举办了8场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上市“金种子”培训,累计参会企业超过1000家(次);该区搭建了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上市保驾护航。
  2018年,东湖高新区企业上市工作成效显著,尚德机构、锐科激光、长飞光纤、明德生物、天风证券5家企业成功上市,5月3日,证监会召开“光谷专场”,长飞光纤、明德生物、天风证券3家光谷企业携手过会,长飞光纤成为湖北首家“A+H”上市公司。
  【编辑:叶子】
  (作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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