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二批5家单位公布整改情况
2018-11-14 22:59: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14日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底,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反馈。10月底至11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第二批5家单位巡察整改部分内容如下: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
  整改: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完成集团公司《十三五规划修编建议》以及《十三五中期评估报告》,进一步明确“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为主体”的发展定位。二是将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及面板显示、地球空间信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6大领域的22个产业项目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布局。三是开展与国内同类型企业对标分析,找出短板弱项,拟定集团战略调整、制度完善、融资拓展等方面的思路。四是完成《已投资项目分析报告》,深入开展收益构成分析,积极着手进行业务升级改造。五是坚持提质增效,加强资产负债约束,力争年内实现负债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六是审慎实施、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深入调研、准确分类,依法依规启动5家“僵尸企业”的股权退出或清算工作。
  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一是严格清退违规费用。对2013年以来超标准发放奖励及补贴、违规报销医疗费用、违规发放董监事津贴、违规任职取酬、违规公款接待、违规使用公车相关费用进行全面清理清退,共计清退936998.08元。二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存在的问题,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30人。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巡察以来,公司党委每月检查所属企业人员薪酬及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所属企业公车违规使用自查自纠,加大对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停放情况的检查力度;员工进餐登记改为刷卡电子统计,落实食堂账务管理审计制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废止《领导干部医疗补贴办法》,修订完善《经营费用管理制度》《行使股东权相关人员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员工就餐及接待用餐管理办法》等2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薪酬发放、费用报销、公车使用、兼(任)职管理工作。
  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及3次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集团所属党支部专题学习68次。编制印发《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汇编》,组织各所属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知识测试。二是完成7家应换届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并建立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开展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题研讨,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已在集团全资、控股企业实现全覆盖。三是全面推行“5+N”模式,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明确主要形式和重点内容;对所属党组织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开展集中督导和专项检查,在书记例会通报检查情况并督促整改。四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考评指标及方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建考评结果与所属企业绩效薪酬挂钩。
  问题: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大
  整改:一是为进一步满足左岭区域华星光电、武汉天马及周边单位的商务配套需求,着手启动武黄城铁站至高新大道地铁站沿线生活配套项目,现已完成左岭商务区总体规划及初步方案设计。二是下大力气解决左岭区域企业员工及居民出行不便问题,完成左岭大桥建设,打通园区南北向交通瓶颈;协调开通了753路、101路公交专线,优化园区微循环公交系统;加大对地铁11号线建设的支持力度,该线路东段一期已于10月通车。三是着力解决失地农民安居及公共服务配套问题,新建左岭新镇还建社区四期18万平方米,1455户原住民年内将入住新居;进一步提升了光谷第二十九小学、左岭卫生服务中心、左岭消防站等一批公共服务设施的品质。四是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服务园区生产生活。完成严家湖退塘还湖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黄大堤支港1.7公里港渠整治年内将基本完成;着力提升环境品质、大力开展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问题:对企业发展定位和方向谋划不足
  整改:一是调整集团战略规划。修订完善《葛化集团改革发展2.0版行动方案(2018-2027)》,进一步明晰“一主两翼”发展战略。二是推动集团转型升级。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与地大资环院合作成立了武汉中极氢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氢能项目土建已经完成,明年实现投产,年产能可达4000万元。打造绿色产业,成立古米园艺公司,利用拆迁苗木,变废为宝,2018年移栽配种15万株苗木。三是提升集团发展质量。加强对子公司发展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子公司核心竞争力,预计2018年新增2家利润超500万元的子公司。
  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巡察整改期间,召开16次党委会,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提示》《葛化集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葛化集团关于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人落实“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实施方案(试行)》;向东湖高新区纪工委上报了《葛化集团2018年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制定了《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党风政风监督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近年来集团纪委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了一次“回头看”专项行动,对之前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9名责任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追责问责71人次,其中党纪处分2人次,组织处理11人次,其他处理58人次。
  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整改:一是严格清退违规费用。核查清退各类款项673555.53元,其中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623251.53元,清退违规报销费用44304元,清退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二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批评谈话6人次、书面检查2人次,并对1人进行减发绩效薪酬2万元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印发了《财务报销及付款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干部保健医疗审核报销程序》《党风政风监督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财务付款、医疗费用报销等程序。
  武汉市贸促会
  恪守政治规矩,增强责任担当
  问题:在促进武汉市拓展对外贸易,推进贸易强市中作用不突出
  整改:准确把握贸促会的职责定位,高起点谋划新形势下贸促工作,制订《武汉市贸促会深化改革方案》《武汉贸促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市贸促会贸易强市行动方案》,明确改革发展的方向、原则、措施和目标。健全对外经贸联络体系,与17家国际商协会及贸易促进机构新签署合作备忘录。健全全市贸促工作体系,与14个区(开发区)贸促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与9家行业协会建立了国际合作交流机制,与4个开发区和城区招商部门签署关于加强招商合作备忘意见。建立收集招商项目线索和信息平台,优化便利窗口服务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系列活动和重大对外经贸活动,成功承办市政府欧洲经贸推介、日韩经贸推介活动,成功举办“国际产能合作(武汉)交流会”“中英企业或机构对接交流活动”活动。截至10月底,累计举办各类品牌展会5个,展览总规模达到24.7万平方米,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25%、112%;组织国际经贸活动21场,项目配对155个,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5%、129%;引荐招商项目44个,完成全年目标的110%;签发各种证书8844份,完成全年目标的98%。
  问题: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
  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组合力。健全完善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制度21项,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明确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开展《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项目清单》执行情况检查,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整改完成总支换届,建立机关党总支向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向党总支述职的制度,强化党组对机关总支工作的领导。
  问题:财务制度不健全
  整改: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建立《武汉贸促会财务管理办法》《武汉市贸促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17项财务管理制度,其中机关11项,督促基层制定6项,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计算职工年终奖应补缴个税,督促当事人缴纳应补税额共计37693.12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询价、比价等相关规定。加强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合作协议法律文本,完善对外经济合同签订程序和办法、内部流程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因公出访工作,制订《武汉市贸促会关于加强出访活动经费监督管理的意见》,对选择国际合作伙伴作出比选要求。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规范“三重一大”管理
  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集团党委研究重大问题事项清单》及《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10项,制定出台相关制度9项,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决策,落实党组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集团公司5月以来先后召开21次党委会和8次党委(扩大)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精准脱贫、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工作,其中涉及重大决策事项27个、重要干部任免13个、重要项目安排18个、大额资金使用4个。加强对下属公司的执行指导和督促落实,规范各级班子成员决策行为,强化监督防范风险,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问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增强“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成员“一岗双责”。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集团党委书记到武汉建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下属富强公司举办12名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专题业务知识培训。修订完善《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细化考核要素,提升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科学量化党建工作目标,准确评价党建工作成效;修订完善《集团绩效管理办法》,将党建工作考评与薪酬绩效挂钩,使党建工作目标与经济目标同步布置、同步考核、同步奖惩。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干部进行教育提醒,2018年以来对20名拟提拔人员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对18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增加党建工作经费投入,设立专门科目据实记录党建活动开支情况,补缴党费8.51万元,大力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在集团总部建工科技中心建立党员职工活动中心和图书阅览室。
  问题:执纪监督力度偏弱
  整改:整合监督执纪力量,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集团党委将纪检、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充实和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选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部门专项行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对股份公司和各专业分公司在建工程已签合同及合格分包分供商名录库进行全面清理,剔除17家未达要求的分包分供单位,同时引进30家信誉、资质、实力良好企业。专项清理违规报销费用、财务核算不规范及审核不严等问题,清退各类款项6.9万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费用报销的规定》,明确报销发票、事由、流程、审核程序等,加强财务核算规范管理。针对经营性房产未经评估问题,组织处理4人,并制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规范房产出租管理。针对工程款项支付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制发《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集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补缴购买车位违约金5.75万元,对问题责任人实施问责53人次,上报国资委纪检组处理2人次,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1人次,批评教育19人次,书面检讨20人次。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加强党的建设,大力建设人民满意公交
  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未树牢
  整改:围绕“双评议”降投诉、安全服务管理规定、车辆技术保障等内容,对1.5万名驾驶员进行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服务投诉。加大检查及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实地上线、视频监控、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越站不停等市民烦心的违章行为。2018年7至9月,公交服务违章较去年同期减少25.9%,市民“双评议”满意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99.5%以上。市文明办发布的文明城市建设“负面清单”分析报告显示,8月份公交车管理投诉减少18.55%。
  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发展研究不够
  整改:制定《党委务虚研讨制度》,针对公交改革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开展研讨,明确 “城市发展到哪里,公交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居民需要在哪里,公交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思路。推进线网优化,打造“快干支微”公交网络格局,优化调整公交线路62条,其中新辟夜行公交线路2条,配套新开通轨道交通调整线路7条。加强“公交+互联网”智慧公交建设,8600余辆公交车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智能公交”APP用户突破646万。
  问题:从严治党还存在“真空地带”
  整改:制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设计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四个方面,集团公司39个部门共排查投资经营建设项目、选人用人、物资管理等方面风险岗位(事项)315个,其中,高级风险点24个,中级风险点80个,低级风险点211个。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7.6275万元,违规发放薪酬54.67万元,违规发放“参会费”1.59万元,对22家权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45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讯员丁阳 刘晓峰 记者王雪)
  【编辑:朱艳琳】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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