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违建小楼“藏在”断头路内,青山城管依法拆除
2018-12-14 17:47:00 来源: 长江日报



  两栋违建小楼”藏在“断头路内。青山城管 供图



  城管依法拆除违建小楼,边拆边喷水降尘。青山城管 供图



  违建拆除现场。青山城管 供图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14日讯瞅准武九铁路拆除之机,有人在被铁路阻隔的建设十路“断头”区段内违法建设,企图牟利。12月14日,青山区组织执法行动,一处2000余平方米的违法构筑物被拆除,为红钢城大街的顺利建设扫清一处障碍。
  青山区城管委相关人员介绍,由于武九铁路横亘,建设十路和平大道至冶金大道段一直未能贯通,2013年,李某趁铁路桥周边区域尚未修路并处于封闭状态,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起两栋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不久,李某因故将其转手给洪山区居民杨某,杨某将其分别出租给两家在附近有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使用。今年以来,武九铁路搬迁问题解决,建设十路断头路打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按照规划,青山区拟将建设十路(临江大道-冶金大道段)打造成别具风格的景观大道,命名为红钢城大街,并较快地进入实施阶段。
  今年下半年,青山城管工人村中队接受指派,展开对此处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经询问,杨某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队现场对两处建筑物进行了测量拍照,北边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282.5平方米,南边建筑物为922.5平方米,两处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为2205平方米。同时,分别函告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和园林部门。11月27日至12月3日,规划答复未核发建房有效证件,土储回函北边三层楼房绝大部分在其中心收回土地范围内,现已纳入高铁沿线铁路北拟征收范围。区园林局绿化服务队答复违建房占用其在建设十路以东小块土地中的小部分,非其建设的房屋。因此,坐实了违建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和《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建议当事人自行拆除逾期未自拆的前提下,青山区组织力量依法予以拆除。(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黄红波 石天梦 余丽萍 周志华)
  【编辑:金鑫】
  (作者:陶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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