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批复武汉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5年8条线
2019-01-04 12:09: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4日讯(记者马振华) 长江日报记者1月4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看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国家发改委网站截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布局,研究提升城际铁路公交化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优化交通枢纽的换乘设计,做好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国家发改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线网规划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2049 年)线网总长约 1100 公里,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导、与土地集约开发相协调,多元复合、衔接高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现“60/60 客运目标”,即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 60%、轨道出行占公共交通出行的 60%。

建设规划

建设方案

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 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 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总长 198.4公里,其中:地铁项目4个(含延伸线)、总长81.7公里;市域快线项目4个、总长 116.7公里。到2024年,形成14 条线路运营、总长606公里的轨道网。

12号线工程自武昌火车站至武昌火车站(环线),线路长 59.9公里,设车站 37 座,投资 583.87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6号线二期工程自金银湖至富民南路,线路长 7 公里,设车站5 座,投资 45.58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8号线三期工程自野芷湖至黄家湖,线路长 4.9 公里,设车站 2座,投资 25.97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11号线三期工程分为三段实施,其中武昌段首开段自武昌火车站至白沙洲,线路长4公里,设车站2 座,投资 79.8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新汉阳火车站段自黄金口至新汉阳火车站,线路长 2.2 公里,设车站 2 座,投资 39.0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葛店段自左岭至葛店南,线路长 3.7 公里,设车站 1 座,投资 16.2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7号线北延线工程(前川线)自马池路至黄陂广场,线路长 33.6公里,设车站 9 座,投资 175.5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5 年。

16号线工程自国博中心至周家河,线路长 32.3 公里,设车站12 座,投资 154.2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19号线工程自武汉火车站至高新二路,线路长 20.6 公里,设车站 6 座,投资 171.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4 年。

新港线工程自工业四路至桃桥湖,线路长 30.2 公里,设车站11 座,投资 176.8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主要技术标准

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 号线三期等延伸线路与原线路设计标准一致,采用 A 型车,最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12 号线等新建线路研究采用 A 型车,最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7 号线北延线、16 号线、19 号线、新港线采用市域快线制式,列车最高运行时速160 公里。

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69.0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 40%,计587.6亿元,由武汉市政府及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

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武汉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建设和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功能层次,保障市域快线和都市圈城际铁路的功能发挥。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工程的关系,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深化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车辆基地布局,控制好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研究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高效换乘方案。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编辑:刘思】

(作者: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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