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用过期眼药水视力骤降至0.1,提醒:开封后使用不要超过一个月
2019-02-24 16:29: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24日讯(记者武叶 通讯员刘姗姗)女白领连着用了一周的眼药水,不料竟变成“兔子眼”,视力只剩下0.1,在医院检查确诊为细菌性角膜炎,原来是使用的眼药水过期了。
  27岁的李雪家住后湖兴业路,是一名美工。上周,她感觉眼睛干涩难受,从抽屉里翻出一瓶眼药水,一看还有两个月保质期,就滴了几滴。接下来一周,她只要眼睛不舒服就用眼药水。这两天,李雪的眼睛开始红肿流泪,眼睛红得像“兔子眼”,而且双眼视力下降得很厉害,看东西模糊不清,完全无法上班。李雪这下慌了神,赶紧前往附近的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就诊。
  接诊的眼科医生杨万举详细检查发现,其角膜红肿、发炎严重,视力只有0.1。医生仔细看了下她带过来的眼药水,详细询问了解到眼药水是她半年前开封剩下的,最终确诊她是因为使用了过期眼药水导致的细菌性角膜炎。
  眼药水保质期明明还有两个月,怎么就过期了?眼科主任项奕解释,眼药水的保质期不等于使用期。一般眼药水的保质期有一两年,如果不开封可以在此期限内一直存放。但如果开封后,眼药水的保存环境发生了改变,药液容易被空气中的微生物和细菌污染,时间越长越容易滋生细菌。
  眼科主任项奕介绍,眼睛出现干涩、发痒后,很多人习惯滴几滴眼药水,由于每次用量很少,一瓶眼药水很难在短时内用完,有些人觉得扔掉又可惜,就搁置在家里了。眼科门诊经常会碰到使用过期眼药水导致角膜发炎的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还可能引起角膜溃疡,视力下降,甚至会导致失明。因此,眼药水开封后最好在一个月内使用完,超过一个月,即使眼药水外观没有改变,也不能再用。
  【编辑:祝洁】
  (作者:武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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