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小区停车费双重标准,物业:系业主公司提供了补贴
2019-04-08 17:47:00 来源: 长江日报


  物业制订的收费标准 记者 尹勤兵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8日讯(记者尹勤兵)“同样都是小区业主,别人只用每月交80元停车费,而我每月要交120元,贵一大截,你说这合不合理?”近日,针对部分业主的投诉,东西湖区吴家山明珠小区的物业负责人称,制订不同的收费标准,其根源在于小区曾是工厂宿舍,“双重标准”是企业的定向补贴造成的。
  业主张先生称,建于1999年的明珠小区,是湖北汉川电厂的宿舍。5年前,他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和电厂职工相比,他家每月物业费要贵一倍;同样是停车,电厂职工不用交钱,他这些外来户每月要交120元。


  明珠小区 记者 尹勤兵 摄
  张先生说,去年开始,电厂实现后勤社会化管理,小区和企业脱钩,物业交由外聘的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年元旦后,物业费倒是统一为0.5元/平米,可到停车费这块,依旧不平等——电厂职工只用交80元/月,外来户要交120元/月。
  张先生说,同为小区业主,仅仅因为原有的身份不同就制订不同收费价格,让他不能接受。他认为,尤其是现在小区物业管理已社会化了,还实行这样的双重收费标准,让他不能理解。
  对此,小区物业项目朱经理称,张先生仅从表面现象得出“不公平”欠妥。他说,去年7月,物业公司开始过渡接手电厂宿舍的物业管理,直到今年1月份成立小区业委会后,才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制订新的物管收费价格。以前,电厂职工物业费每平0.35元,外来户每平0.55元,现在统一为0.5元/平米。
  “小区总共有868户(建筑面积12万平米),60%业主是电厂职工,”朱经理称,企业和后勤系统脱钩确实不假,但有一个3年过渡期。依据协议,“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现名)对小区每年每平米补贴0.7元,这些补贴是企业给职工的福利,肯定要优先照顾职工。
  朱经理称,物业费标准一致后,要体现对电厂职工的定向补贴,就只有通过停车费来实现。“你可以这样来理解,停车费标准原本是120元/月,只不过职工业主能享受企业给的40元过渡补贴而已。”
  【编辑:朱曦东】
  (作者:尹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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