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考试,一不留神签上自己名,“枪手”和考生双双获刑
2019-04-22 08:41: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 冒名顶替别人参加考试,签名时一不留神竟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反应过来赶紧涂改,被监考老师及时发现。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虽然没有作弊成功,考生和“枪手”仍双双获刑。

90后张丽(化名)在药店工作,为了有更好的薪资和发展前景,想考个国家相关执业资格。在复习过程中,文科出身的她却发现有很多生物学知识学不会,于是就想找人替自己考试。

在好友介绍下,张丽找到了已通过该执业资格考试的王静(化名),双方约定,如果四门考试全过支付15000元费用,定金2000元。

考试前一天,张丽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王静,让她代替自己上考场。第二天上午,王静顺利替考,但是下午参加考试时,在某高校考点内,王静在座次表签名时,竟一时恍惚写错了名字,虽然马上改了过来,但是仍然留下了涂改痕迹。监考老师发现后,立即再次核实王静的身份,替考一事败露。王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8年11月13日,张丽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认定,该项资格考试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检察院认为,张丽和王静具有自愿认罪认罚、自首等处罚情节,建议判处管制六个月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

洪山区法院立案后,认定张丽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王静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其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且系共同犯罪,张丽和王静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向昱璇 )

【编辑:祝洁】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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