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暴雨洪涝巨灾保险试点,武汉十堰黄冈恩施率先尝鲜
2019-05-10 00:43:00 来源: 湖北日报
  遇到突发暴雨、洪涝灾害,将能获得免费的保险补偿了。记者5月9日获悉,我省今年在武汉市、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试点暴雨洪涝巨灾保险,由政府全额为辖区居民购买保险,对相关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基本经济补偿。
  该项试点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据初步测算,4个试点地区的巨灾保险年保费支出近1亿元,由省和试点地区财政分担。
  巨灾保险,是指对突发、危害严重的暴雨、洪涝等重大灾害引发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据介绍,我省巨灾保险保障范围为: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踪)、农房倒损、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以及政府可能面临的巨额财政支出。保险模式既有传统模式,即出灾后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又有指数模式,主要依据有效观测站的强降水指数,无需核灾,一旦达到触发条件赔款直达财政指定账户,由财政依据灾情统筹使用。传统模式在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试点,初步测算惠及人口1307.6万人;指数模式在武汉市试点。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区域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临时来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发生死亡(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倒损的,每间全倒房屋赔偿6000元,每户最高可获赔5万元;水稻、玉米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及受灾程度分段赔付,每亩最高可获赔200元,牲猪每头最高可获赔150元。
  据了解,我省已选定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等8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参与上述四地巨灾保险试点,其中人保财险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
  根据试点地区的财力状况,省与试点地区财政按不同比例分担保费。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贫困县市区保费由省财政、县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非贫困县市区的保费,按5:5比例分担。在武汉市,省、市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保费。目前,各承保保险公司正陆续与试点地区签订巨灾保险合同。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2014年8月,国务院要求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深圳、云南、四川、广东、湖南等地先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此次我省出台的巨灾保险试点方案,旨在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市场化方式,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李剑军)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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