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船舶污染物去了哪儿,两货轮分别被罚8000元
2022-09-05 09:10: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4日讯 半年无法提供船舶交付污染物证明,长江海事通过“云筛查+现场核查”锁定船舶污染物虚假交付。4日获悉,两艘货轮因无法提供无污染物交付的行为,被长江海事给予处罚。
  2022年2月,长江海事局发布《长江海事局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提升年行动方案》,在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全面推进船舶“零排放”,引导船舶采用“船上储存、转岸交付”的形式处置船舶污染物,实施船舶污染物排放管路电子防伪铅封。


  然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部分船舶在污染物交付存在虚假交付等不规范交付行为,如:部分船舶长期未交付船舶污染物;部分船舶未实际交付污染物,但仍然扫描“船E行”二维码,填写交付信息,上传虚假照片,形成交付记录;或者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的数量与实际交付数量不符,实际交付量明显偏离系统交付量。
  为此,长江海事局通过船舶污染物交付大数据比对分析,以及现场核查,发现并锁定辖区长期无污染物交付船舶和交付量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船舶进行查处。
  其中,“苏淮货×”轮自2021年12月抵达王家屋锚地后,无任何船舶垃圾污染物排放记录,且无客观证据表明污染物去向。经过调查,该货轮涉嫌将污染物排入长江。按相关规定,罚款8000元。


  另外,“新轮×”轮也因无法提供污染物接收证明,存在排污嫌疑,被罚8000元。
  长江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船舶污染物交付情况核查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辖区船舶污染物交付情况,对涉及污染物直排、虚假交付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长江日报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孙驭 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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