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简易审理程序 加快企业破产重整
2022-09-05 10:25:00 来源: 黄石日报
  近日,大冶法院适用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审结2起企业破产清算案,审理结案仅用时35天,创造了我市“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新速度。
  35天审结2起破产案,这在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改革前是难以想象的。今年,大冶法院“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被确定为全省六个“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改革先行示范创建点之一。
  据了解,两案涉及的两家企业原先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2014年企业改制后,一直处于亏损和停止经营状态,分别负债239万、140万余元,后经审计,两家企业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经当事人申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随即,大冶法院先行启动“繁简分流”机制,启动分流适用简易审理程序,组建“2法+1助+2书”破产审判团队,提高办案质效。此外,法院进一步对工作流程进行合理化并联处理,降低时间损耗,同时,破产公告实现在全国破产信息网上发布,债权人会议也从线下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案件承办法官郭刚介绍,“我们在适用‘简易审’提速的同时,坚决守住不损害破产程序参与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这一底线,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合法地退出市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再升级。”
  今年来,大冶法院积极参与全市《盘活工业企业闲置低效资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助力“僵尸企业”破产重整,通过司法途径促进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既保护企业财产价值,又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吴海峰 胡晓斌 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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