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今年7月起调整
2022-09-27 10:00:00 来源: 黄石日报
  目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新标准已出台。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含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个人身份参保退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即6000元)的70%,按8%的缴费比例申报缴费。
  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含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个人参保退休人员),缴费期限暂定为6个月,即个人缴费只能预缴至2022年12月。原已在黄石市本级参保缴费人员,缴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湖北税务“楚税通”APP完成缴费;也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上次缴费单,到各城区税务大厅或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选择缴费时间段进行线下实时缴费。
  首次(新)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需先进行参保登记。可选择自助办,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通过医疗保险服务板块(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按步骤注册登记;或是通过经办机构办,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黄石市民之家二楼医保服务区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打印核定单)。
  原已在黄石市本级参保缴费人员,选择中断缴费(即断保后选择不续保补缴),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民之家办理中断缴费登记(打印核定单)。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缴费核定单到各城区税务大厅或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完成线下缴纳医保费。
  根据《黄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个人按规定连续缴费满6个月,缴费期满后6个月内续缴或补缴的,视同为连续缴费,可连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满后超过6个月未缴费的,认定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个人可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的,从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李艳芳)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