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体制
2022-11-08 10:00:00 来源: 黄石日报
  日前,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推动物业服务日常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按照职能分工,市住建部门负责制定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管理及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指导各城区开展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管理;组织实施对各城区政府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建立市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建立健全全市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维护物业服务监管、维修资金管理电子信息平台;组织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调研、业务培训与学习交流工作等。
  区住建部门或由各城区政府自行明确的承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纳入街道、社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进小区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小区的退出交接管理活动;监督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综合评价;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对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考评;负责老旧住宅区服务管理工作等。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并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168家,各类物业小区564个。我市明确,将按照赋权、下沉、增效的工作要求,在资金、人员力量等方面加大对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的支持力度,并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住建局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规范和行业服务标准,健全物业工作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机制;鼓励和引导我市物业管理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廖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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