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共同缔造中的社会责任与价值共享
2022-12-01 09:35:00 来源: 长江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建基于中国土地、契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制度。古今中外无数企业成长史都表明:任何期待并能够得以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一流企业,莫不是以追逐有限利润、注重“企民和谐”、勇担社会责任、回馈乡梓家国的企业。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清末民初著名爱国企业家张謇,就是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楷模。

当前,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正在省市蓬勃开展。一方面,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参与城市治理实践,通过多元主体的有机融合、协同互动,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能够、正在且理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勇当共同缔造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另一方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本身就是参与共同缔造的生动实践和有机构成,二者在根本目的、价值追求上是深度契合的。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与国家战略相匹配,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新安全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都是社会的企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新的发展目标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明了新路径。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一个价值共创的过程。在工业社会,资本为企业核心生产要素,但进入信息社会后,数据、人的创新智慧等将成为核心生产要素。因此,超越以资本、利润为唯一目标的传统观念,更加强调对人的价值、对企业文化价值、对企业社会融入与价值引领的关注,更加致力于与社会、环境及利益相关者实现价值共创共享、共融共生,成为众多优秀企业的共识。而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跨界协同合作机制,发挥各方主体的特长优势,是推动解决社会问题、共创社会价值的更高效方式。

同时,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家精神的核心所在就是不断追求创新。要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作用,企业、高校、政府三方主体共同构成“三螺旋”区域创新结构:由区域政府及下属机构组成行政链,由垂直和水平联系的公司构成生产链,由研究和学术制度组成的技术科学链。高校为创新系统不断输送人才和知识创新成果,政府为创新系统提供持续政策保障,企业既积极主动创新创造价值,又善于利用高校科研成果实现生产转化,从而形成紧密合作、互动融合、协同创新的良好创新生态体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可以借助和带动利益相关方、“共益伙伴”共同推进,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生态圈。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同样遵循价值共享逻辑。过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被理解为单向度的责任义务,而忽视了价值收益视角的解读。企业在共创价值的过程中拥有参与价值分享的权利。要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利,有效激发企业的责任意识,精准识别企业的履责行动,科学评价企业的履责绩效,使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得到充分认可和正向反馈,通过税收、金融、行政、法律、宣介等多种途径鼓励和保障企业积极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引领企业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有更大作为和更大成就。

(市社科院胡玉桃 田祚雄)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