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安全生产“两个清单”,明确不履职后果及追责措施
2022-12-02 20:25: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日讯(记者施政 通讯员李伟)12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制定出台《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的相关情况。“两个清单”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乃至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者,明确了从内部惩戒到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联合惩戒等追责措施。

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年山介绍,“两个清单”是湖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两个清单”坚持明责与问责相贯通的原则,总体上均由主要职责(责任清单)和不履职后果两部分构成,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体从业人员知晓自己的法定职责,也知晓不履责的法律后果,进而推动其敬畏法律、敬畏责任、敬畏生命。

其中,《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依法依规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8个方面的职责,并细化延展为18项具体职责。《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分别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区、工段、队)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等8个层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延展为72项具体职责,实现了对象全覆盖、职责具体化。同时,“两个清单”均明确了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如列举了《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6项具体法律责任,明确了从内部惩戒到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联合惩戒等追责措施。

据悉,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两个清单”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广泛深入开展“两个清单”宣传解读;发挥安委办统筹作用,协调19个安全生产专委会,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两个清单”;把“两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共同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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