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共计2326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群测群防及“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能力建设等项目,其中,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371万元、2023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955万元,争资总额比2022年度获批资金额度提升了33.68%。
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照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推进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持续跟踪项目进度,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