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讯(记者谭德磊 通讯员吴钰璋)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四届市委派出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对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专项巡察。近日,专项巡察完成了对上述单位的巡察反馈,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防范化解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履行领导责任方面,有的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有效;有的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协调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没有充分考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的制度机制不健全,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执行不到位。在履行管理责任方面,有的审批、招投标管理不到位,该批未批、越权审批、违规招投标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在资金拨付、监管方面存在较大隐患;有的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建筑面积超标、未验即用问题还未有效杜绝。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有的对违法转包分包监督不够,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有的行政执法不严格,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有的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把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要聚焦目标任务,明确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细化措施,坚持全面整改、对标整改、限时整改、长效整改,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实现“当下改”和“长久立”的有机统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合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构建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不断提升巡察监督综合治理效能。
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