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新政将全面实施
2023-04-23 10:01:00 来源: 黄冈日报

4月20日,记者从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新的《黄冈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黄冈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0日前全面实施。

对照2022年的政策,今年的各项新政看点多,利企惠民力度大,对缴存单位、缴存人释放出诸多利好。同时,“武汉都市圈”和九江市内职工异地贷款同城化支持政策继续全面实施,全力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资金需求。

◆关键词:加

看点一:新政将首套和二套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分别提高到60万元、5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享受本地职工同等贷款政策;购买黄冈市行政区域内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贷款限额分别上浮5%、10%、15%,即:首套房分别为63万元、66万元、69万元,二套房分别为53万元、55万元、58万元。

看点二:对购买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支持力度大。一是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公共服务人员,已建缴公积金的,可每年据实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公积金(每年不超过2万元),用于支付租赁保障性住房租金。二是已建缴公积金的我市公共服务人员购买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交租金可计入个人购房款。三是支持办理“先取后贷”。四是购买部分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办理公积金质押贷款;购买全部产权的,可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五是购买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与“生育二孩三孩”、高层次人才、绿色建筑以及车库(位)贷款等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看点三:新政正式明确中央、省驻黄单位(工资由中央、省级统筹)缴存基数上限可参照武汉市标准执行。此举将有助于实现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政策互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看点四:为进一步支持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新政中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

◆关键词:减

看点一:推行“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服务,企业可根据需求选择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一次办理,这既是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事联办”的升级版,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看点二:新政正式确定我市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此举将极大减轻缴存职工的购买改善性住房资金压力。

◆关键词:乘

看点一:新政扩大了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使用范围:将“职工每年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超过一年应还贷款本息之和”调整为“实还贷款本息之和”;父母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子女的住房贷款本息;父母为子女购房办理代际互助贷款后,子女在我市建缴公积金的,子女可提取公积金偿还该贷款本息。

看点二:在现行“商转公”贷款阶段性政策到期后,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转办为公积金贷款。需要说明的是,“商转公”贷款不享受“生育二孩三孩”、高层次人才、车库(位)以及支持绿色商品住宅贷款等政策。

看点三:新政确定了延长减免缴存职工逾期贷款利息政策时限,对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纳入征信逾期记录,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关键词:除

看点一:新政中,取消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须满12个月的限制。此项举措意味着自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次月起,职工即可申请提前还款。

看点二:对“农村宅基地住房”不计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房屋套数。减轻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人员等群体在城镇购房的压力,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受惠人群。(记者郑远斌 通讯员吴和平)

责任编辑: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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