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8-10-09 04:35: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0日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满一个月,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牌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4月20日、5月19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8-0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8-03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临2018-052)。

2018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

2018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8-059),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暂不复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复牌。

2018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编号:2018-060)。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逐项答复,同时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6月29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18-06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编号:临2018-06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8-063)。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9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评估机构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原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因派出项目组经办人员发生变动,经审慎研究,同意更换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更换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编号:临2018-078)。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鉴于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更换了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各项提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关于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均已在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在此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视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定期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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