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前员工离职后被判赔偿1940万,竞业限制协议到底能不能签?
2018-10-12 00:51: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腾讯前员工离职后被判赔偿1940万,竞业限制协议到底能不能签?

腾讯游戏前高级研发人才徐振华,在腾讯游戏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成立公司研发出多款与腾讯研发的游戏相似的游戏产品,其中包含一款与《王者荣耀》存高度相似性的游戏。腾讯方面质疑徐振华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因此要求徐振华承担违约责任。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审判决,徐振华依约返还腾讯1940余万。这一数额创下此类案件的最高赔偿纪录。有一些小伙伴在新单位入职的时候,会被要求签署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到底能不能签?

这根本就不是能不能签的问题,不能因为赔偿金额巨大,就说得好像腾讯仗势欺人一般。本来就是徐振华违约在先,而且其行为已经直接伤害到了腾讯的公司利益。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既然已经签了,就应该遵守。

腾讯要求徐振华承担违约责任,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再看徐振华,其于2014年5月从腾讯离职,而在此之前的1月他就私底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沐瞳科技,也正是这家公司于2016年推出了涉嫌严重抄袭《王者荣耀》的《Mobile Legends》,这已经涉嫌侵犯了《王者荣耀》的著作权。而且显然,包括《Mobile Legends》等一众游戏都与《王者荣耀》构成了竞争关系,徐振华此举显然是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

最后,关于这1940万,实际上是基于腾讯方面授予徐振华的腾讯股票的所有实际收益,而这部分股票本质上对徐振华因遵守竞业限制协议而可能发生的损失的补偿,既然是徐振华违约,他就应该按协议返还该部分股票。所以,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徐振华有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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