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征言 快来看看你能减多少税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赵 云
十月份个税改革的红利刚进钱包,第二波红包又来了!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后再经过修改完善,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基础上,人们不禁想问: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能多大程度获得减税?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梳理。
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目前已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何为专项附加扣除?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支出等六项费用。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也被普遍认为是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的重要一步。
新个税法明年实施后,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有些人说,与其这么复杂,还不如把起征点再提高一些,达到的似乎是同样效果。但一位财税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专项抵扣的最终效果,是让部分纳税人感到负担减轻,其长远意义在于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大家与相关部门互动,有利于民众有序了解并遵循新个税法,深化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体现税收公平。
对于具体如何确定扣除标准,专家向记者解释称,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老百姓只要有扣除项的实际支出,大于或小于扣除标准的都按照扣除标准计算。他举例,一人房贷利息支出每月800元,另一人房贷利息支出每月1200元,这两种情况都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子女教育每月抵1000元
社会普遍关心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如何界定?幼儿园怎么扣?高中到大学能不能扣?
从征求意见稿规定的适用范围来看,包括学前教育,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需要指出的是,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每人抵扣50%,也可以由一方抵扣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说,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
据悉,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买首套房租房均可享受扣除
除子女教育外,住房费用方面的扣除也备受关注。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一位财税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比我国与国际上房贷占工资的比例,每年12000元的额度是比较合理的。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
买房的人享受到了扣除,租房者也不例外。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需要指出的是,在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区别的,具体来说: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享受租金扣除;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享受租金扣除。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赡养老人每年抵2.4万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赡养老人成为社会焦点,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引入赡养老人支出,可谓抓住了社会痛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不过,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举个例子,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享受不同额度的扣除额,但任一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赡养的老人不止两位,这种情况会不会增加扣除额度?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规定,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在医疗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为民众切实减负
看过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则后,可以设想下,漂在大城市追逐梦想的年轻人至少有租房一项可以扣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职场人士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支出。因此,大部分个税纳税人都会有一项两项,最多五项全部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测算,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且有两个孩子,则最高可享受到的扣除标准为: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 2000(养老),总计5600元。
专家指出,总体看,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鉴于该政策涉及面广、实施情况复杂,国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虚假骗税逃税行为,确保征管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