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平)本报昨日11版的报道《趁营业员不备未付款拿走手机》在读者中产生强烈反响,引起江汉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江汉公安分局获悉,警方已介入调查。
小邱所在的移动公司营业厅喻店长昨日告诉记者,小邱接待拿走手机的葛某时,只是完成了销售手机的第一步,与葛某签订了销售协议。免费充值200元话费以及为葛某手机流量升级等工作,必须得到店长的确认。而就在小邱到她的身边办理确认手续时,葛某就趁机离开。喻店长说:“葛某应该知道手续还没有完全办完。”
营业员小邱说,昨日上午,江汉警方已到他所在的营业厅调取了监控视频,并请小邱到常青街派出所做了笔录。
江汉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称,江汉警方已展开调查,将尽快找到拿走手机的葛某,追回手机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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