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一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
2017-01-22 10:1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宋磊)“湖北持之以恒关注生态,人大在立法引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出台了很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绿色早已写入基因。”昨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达华说,“一水一法”已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

张达华称,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每年都有生态环保方面的重要法规颁布实施,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10余部地方性法规。同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以及本次省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等5件重大事项决定,进一步健全了我省环境保护法规。

其中,《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实施效果超出预期。据第三方评估表明,该决定出台后,夏季主要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与上年同比下降82.2%,部分市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张达华说,下一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适应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已列入计划项目的有《湖北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等。

本次省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还将刘龙菊等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交付省人大城环委进行审议,表明我省的“一水一法”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要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立好法、立管用的法,还要保证法律法规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真正得到贯彻实施、有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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