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失败10种情形免责
2017-02-17 11:05:00 来源:长江日报

“容错免责办法出台很及时,以后干事有了‘标尺’,明白了哪些事可以干,应该怎样干,哪些事坚决不能干,干事的方向更加明确了”,“干事有了‘护身符’,以后可以放手去干了,信心更足,腰板更硬了”。近期出台的《汉阳区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区干部中引起一阵热议。

《办法》从制度层面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其中明确指出“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等10种情形,可以启动容错免责。

行政审批作为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的重要环节、首要环节,区发改委一名负责项目审批的干部谈道,“《办法》的出台很及时,之前办理项目审批,不敢担责,不敢突破繁琐的程序,凡事按部就班,导致一些项目审批周期过长。《办法》出台之后,感觉工作不需要束手束脚了,只要是符合规定,为了更快地促进项目落地,适当优化程序也是可以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征收拆迁作为当前难度最高、压力最大、矛盾最尖锐、问题最集中的工作,一位借调大归元片征地拆迁专班的干部谈道,“以前干拆迁工作,心里总有顾忌,生怕处理不当引起冲突和矛盾,不仅给工作带来影响,自己也要背处分,因此,对于一些特别棘手的事情,会放一放、缓一缓。看到区委出台的《办法》之后,心里顿时就有底了,只要对发展大局有利的事,只要自己出于公心、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即便暂时不被理解甚至是‘误会’,那些难啃的硬骨头一定要啃下来。”

汉阳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以制度为保障,有效消除在少数党员干部中滋生的“做多错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做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与此同时,汉阳区委组织部还将进一步强化干部实绩考评,通过创新领导干部“大数据”考核机制,将干部推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参与市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现实表现,直接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1+N”数据库,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的硬指标,更好激励和引导汉阳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拼搏赶超的新征程中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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