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百货电商被判10倍赔偿
2017-03-15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王田甜潘捷)某知名电商因销售不符合国内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被判处向顾客支付购物款10倍的赔偿金。市中级法院昨日披露这起食品安全案件。

2014年10月、12月,李某在某知名电商网站数次购买原产于美国的“辅酶Q10软胶囊”302瓶,每瓶单价为99元,折后价格为24888元。产品外包装注明:每粒胶囊添加“辅酶Q10”100mg;食用方法:成人每次1粒,每日1—4次,随餐食用。

李某事后发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含“辅酶Q10”的产品,其“辅酶Q10”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不得超过50mg。李某认为,他所购的上述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遂向汉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电商退还货款24888元,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248880元。

该电商辩称,公司在销售涉案产品前核查了供应商上海某公司的资质证照,检查了该产品的报关单和证书,而且该商品还取得了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食品虽经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并发放卫生证书,但并不代表涉案食品就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被告销售涉案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去年6月,市中级法院判决李某退还所购买的“辅酶Q10软胶囊”302瓶,电商退还李某购物款24888元,并向李某支付10倍赔偿金248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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