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罗京通讯员彭吉松
网民“017330”3月16日留言:
鄂A15P78屡次公车私用!每到工作日中午经常看到该车,停放在吴家山闷家湖图书馆附近小区隐蔽处。该车系该区平台车改后,收编区直部门车辆。不会每天中午来此办公吧?
【办理部门】东西湖区纪委
东西湖区纪委当即调看了公安部门在被举报车辆停放地工作日午休的三个月监控视频,确认网民举报属实,当天下午就约谈当事人——该区公文交换站公职人员李某某。李某某承认并主动交代,自己在工作日每天中午将用来传递公文的公车用于上下班通勤,回家休息至下午2时30分再驾公车传递公文,已有3个月,当即认错。
按照“一案双查”,东西湖区纪委给予李某某警告处分,并对具有管理责任的区公文交换站站长贾某进行问责处理。
第一时间跟进,加紧办理,最终办结这一留言反映的问题,东西湖区纪委只用了3天时间。
办理
结果
没想到我的报料得到了回复,并且证明了属实!感谢!我会继续监督下去!
网民
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