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获任命
2017-04-19 07:0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宋磊郑汝可通讯员吕友明)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并进行宪法宣誓。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新为25名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要求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时不我待的担当情怀,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加快推进“三化”大武汉建设作出新贡献。

根据市长万勇提名,会议任命刘志辉等25人为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会议还任命了市直属开发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正职领导,批准任命了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正才宣读人事任免议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汉军作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陈一新提出要求和期望:要强化政治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担当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责,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要强化公仆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人民立场,接受人民监督,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陈一新还要求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强化法治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要强化纪律意识,务必做到心中有戒,带头加强学习,带头严管公权,带头遵规守纪,带头锤炼品性,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昨日,会议还表决并通过了《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表决并通过了接受代表辞职请求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及其他议案续办方案的报告。

会后,由陈一新主持,本次会议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人员,以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进行宪法宣誓,新任命的市公安局局长喻春祥领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副主任胡洪春、何艳、胡树华、丁雨,秘书长袁堃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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