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行踪轨迹超50条即可追刑责
2017-05-10 06:38:00 来源:长江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及“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5000多人,其中属于各行业内部的人员450多人。

据新华社

折算

这些做法属

﹃非法获取﹄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均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

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情节严重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万元以上等

情节特别严重

500条以上

5000条以上

5万条以上

5万元以上

具有“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

折算

如果每一个类型相对应的公民个人信息都没有达到50条、500条、5000条的,将对其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合计

【举例】

某个案件涉及公民轨迹信息等敏感信息20条,住宿信息等重要信息350条,就要按照1和10倍比关系进行折算。350条重要信息折算成35条敏感信息,两项合计55条,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制图/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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