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再出“限购” 新政
2017-06-16 06:02:00 来源:长江日报

14日,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征求《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的通知,这一规定将从2017年夏季转会期开始实行。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征求《U23球员参加2018年中超、中甲联赛相关规定》意见的通知,其中关于2018赛季U23球员使用给出进一步解释。

收取调节费用为引援热潮降温

据介绍,俱乐部的盈亏将以俱乐部上交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注明的未分配利润项为依据,根据俱乐部的财政收支情况在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内,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的政策,盈亏名单将在行业内进行公示。据报道,2016赛季,仅长春亚泰和延边富德盈利。

至于如何收取引援调节费,经足协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查,根据国内、国际球员转会协议,对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收取等额的引援调节费用,该项费用全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通知特别提到,俱乐部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次,内援转会费标准2000万元人民币/人次,缴纳的引援调节费用将全额返还本俱乐部用于青训,并不得抵冲俱乐部青训预算。如引援支出超出以上标准,则不享受此项政策。

当然,在两份通知的最后,足协明确要求各俱乐部认真研讨,并于本周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足协,最终的新政方案也可能会有微调。

新政为U23球员加大生存空间

根据《U23球员参加2018年中超、中甲联赛相关规定》,俱乐部25人注册名单必须有4名U23球员,每场18人大名单必须有3名U23球员,其中首发必须有一名U23球员,同时每场U23首发人数不得少于首发外援人数,在一场比赛里,U23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外援累计上场人次,而外援累计上场每场不得超过3人次。如果违反,视为本场比赛弃权。

相比于本赛季正在实施的U23政策,无疑进一步加强,注册人数从27人降为25人,但U23球员注册数从3个增加至4个,18人名单U23球员人数从至少2人增加到了至少3人,首发人数仍保持最少一个。

更为重要的一点变化是,通知提到,每场U23球员首发人数不得少于首发外援人数,在一场比赛里,每队U23球员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外援实际累计上场人次,而外援累计上场每场不得超过3人次。(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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