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消费维权案半个钟头审结
2017-07-08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我市基层工商所有了巡回法庭

本报讯(记者王刚通讯员黄金伟陈晓雨)市民起诉的4件食品相关消费纠纷案件,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工商所现场公开审理后调解结案,从开庭到庭审结束仅用时30分钟。6日,全市首个设在工商质监所的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在汉阳区五里工商质监所挂牌成立。当日,该巡回法庭“高效”审理了这4件消费纠纷案件。

去年11月18日,消费者王明(化名)在汉阳某大型商超购买了总价800元的苦荞茶等四种食品,后发现这些食品存在超过保质期、包装上宣传有治疗功效等明显“瑕疵”。今年5月,王明向汉阳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4件诉讼,向该商超共计索赔8000元。6日的庭审中,当事双方主要的意见分歧在赔偿金额上。案件公开审理后调解,当事双方就赔偿金达成一致为5000元(包括王明800元购物款的退款)。

五里工商质监所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由汉阳区工商质监局和汉阳人民法院共同发起,同日,汉阳区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五里工商质监所调解室也挂牌成立。调解室与巡回法庭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法官和工商执法人员均参与其中的工作。

“通俗理解,五里所巡回法庭相当于为消费纠纷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所里就能高效便捷地进行司法诉讼、司法调解等。”汉阳区人民法院法官黄玮介绍,区别于人民法院一般程序下的案件审理,法院工作人员启动简易程序,直接在巡回法庭当场审理,可迅速为消费者辨法析理,化解消费纠纷矛盾,也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也就是说,借助巡回法庭与调解室,五里工商质监所可邀请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参与到该所组织的消费者与商家“面对面”的消费纠纷行政调解过程中,助力调解成功。同时,区人民法院对可以行政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在立案前主动引导消费者先到工商质监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对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消费纠纷案件,区人民法院也可直接委托该所进行庭外调解。

据悉,本月内,汉阳区工商质监局所辖的其他4个基层工商质监所都将建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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