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
7月13日下午4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街道一路边停车位,一名小女孩被粗心妈妈锁在车里,高温炙烤下,小女孩脸色通红,在车内昏迷不醒。好心路人报警后,赶来的民警用强光手电筒砸碎车窗,救出了小女孩。
令人称奇的是,小女孩妈妈返回后似乎不在乎女儿安危,而只顾看车窗损坏程度,并提出了一个问题:车窗被砸谁赔谁修?
儿童被父母、被幼儿园司机遗忘在汽车内,致昏厥甚至死亡的事件,这几年可谓此起彼伏。比如近日,河北晋州市某幼儿园将一名两岁半幼儿遗忘在校车上,致幼童死亡。类似案件,仅河北近一个月内就发生4起。
汽车是一种便捷交通工具,也是很多家庭拥有的一种“动产”,但现在居然成了儿童的囚室、“窒息室”。从技术上分析,现在汽车大量采用电子系统,大大提高了汽车的智能化程度,但也使之变成一种儿童“杀手”。比如汽车如果没有儿童锁,儿童以其好动好奇的天性,很容易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打开车门,从座位上坠出。反过来,当汽车被电子锁锁住,儿童想从中自行出来也是不可能的事。
这种情况,典型地反映了当今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的事实。电子、智能技术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对于儿童来说,却成为致命的风险。在国内,不仅有儿童被困车内致死的大量案例,还有儿童爬进自动洗衣机躲猫猫、触发甩干模式致死的情况。电子技术变成社会风险,向儿童集聚,成为儿童杀手,这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
虽然很多人始料未及,但从世界范围看,还是有很多国家早就正视并有效应对了“儿童杀手”这个现实。比如欧美等国家早就对各种商品制定了儿童安全标准。10多年前,欧盟国家对打火机增加了儿童安全标准。再比如玩具,欧美有最严格的儿童安全保护标准。相比较而言,国内的儿童安全保护意识略嫌不足。
技术变成社会风险向儿童集聚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这种风险是否变成对儿童的现实伤害仍然取决于人。成都市的那位粗心妈妈,安全意识太淡薄,而且在女儿与车窗之间她选择了疼惜车窗。校车司机将儿童遗忘在校车内,则主要是一个安全管理问题。
风险集聚是事实,但风险也是完全可以阻断的。风险缘于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反过来也有可能运用先进技术消解风险集聚。比如现在汽车普遍采用儿童锁死装置,将来完全可以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时感知车内态势并进行远程操纵。但这在目前尚未成为现实。不过只要父母、司机能够负起基本的责任,汽车闷死孩子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马大哈”司机陆陆续续被司法追究了,但闷死孩子的父母通常被原谅了。有律师说,可以探讨追究这些父母的刑事责任。我们应该想的是认真对待“儿童的权利”。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