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院长挪用五保供养金被“双开”
2017-08-06 07:0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雪)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继续通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老河口市孟楼镇原民政办主任、孟楼镇福利院院长韩玉挪用五保供养金等问题;阳新县王英镇新街村向精准扶贫对象违规收取易地搬迁保证金问题;云梦县胡金店镇城建所干部聂俊明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老河口市孟楼镇原民政办主任、孟楼镇福利院院长韩玉挪用五保供养金等问题

2014年7月,韩玉为帮其侄女偿还经商欠款,从福利院的五保供养金及工作人员工资中挪用9.98万元。次月,韩玉归还2万元,余款直到2016年4月案发后才退还。

老河口市纪委给予韩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阳新县王英镇新街村向精准扶贫对象违规收取易地搬迁保证金问题

新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应棠主持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以每人2500元的标准,向精准扶贫易地搬迁点贫困户收取易地搬迁保证金。2016年6—12月,违规收取贫困户43人保证金共计10.75万元。刘应棠还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阳新县纪委给予刘应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应棠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云梦县胡金店镇城建所干部聂俊明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5年1月和4月,聂俊明利用负责镇城建所危房改造信息录入的工作便利,以自己驻点的潘陈村村民潘某某、周某某二人名义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于2015年12月底截留危房改造资金1.54万元占为己有。

胡金店镇纪委给予聂俊明留党察看1年处分。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