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儿子房子”的女儿可以入学了
2017-08-06 07:04:00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汪洋

网民:我是汉阳区玫瑰苑一名住户,有一儿一女。如今儿子已经24岁了,女儿3岁半。三年前我们买了房子,想到儿子已经成年到了快结婚的年纪,所以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如今女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对面就有一家幼儿园,可由于孩子父母不是房主,幼儿园拒绝接受女儿入学,请教育局帮忙解决。

【记者探访】

家门口的幼儿园不能入读

吴女士居住的玫瑰苑小区,对面就是德才幼儿园,她希望女儿能够就近入学。前段时间,幼儿园开始网上报名了,吴女士根据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数日后接到德才幼儿园回复,告知女儿不符合入读此园的条件,原因是房产证上不是监护人的名字。

“可事实上,我们一家人就住在玫瑰苑小区啊。房子是我跟丈夫3年前买的,当时女儿还没有出生,想着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了,我们就把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吴女士认为,从事实上讲,女儿符合就近入读幼儿园的条件。

吴女士多次前往德才幼儿园,希望能接受女儿入学,但幼儿园没有同意。后来,吴女士留言反映了问题,希望教育部门协调解决。

“事情解决得很好,就等着9月入学了。”5日,吴女士高兴地告诉长江日报记者。

【部门办理】

政策结合实际批准孩子入园

5日下午,汉阳区教育局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收到留言后,教育局负责幼教的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吴女士,询问了具体情况,同时也与德才幼儿园沟通,了解其对口范围内的学位情况,“经调查了解得知,吴女士的女儿符合就近入园的条件。”

该负责人说,德才幼儿园是一所公立幼儿园。根据报名流程,家长提交资料后,幼儿园方面先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对于资料无异议的申请人,会最先通过审核。而对于在房产、年龄、户口等方面存在疑问的申请人,需要核实的情况会多一些,流程上也会慢一些。

“吴女士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所以一开始未通过幼儿园的审核。”该负责人说,吴女士的两个孩子户口都在玫瑰苑小区,只是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再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批准她家孩子就近入园。

吴女士说,问题解决后,她也很感动,还曾经再次留言:“表示衷心感谢!给汉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和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点赞!”

网上留言:武汉城市留言板(阳光信访)

拨打电话:12345(市长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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