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扭曲下的运费“剪刀差”
2017-09-20 07:08:00 来源:长江日报

考核扭曲下的运费“剪刀差”

□江德斌(浙江职员)

同样的一份包裹,在厦门与北京之间一来一回,使用顺丰快递的运费相差100多元。这让消费者王先生怀疑是不是存在快递员私自加价的行为。

同样的包裹、同样的距离、同样的运输工具,两地之间的总成本是接近的,仅是一来一回的话,即便存在细微的成本差异,也不会有太多差价。可王先生的遭遇表明,一份包裹来回运费相差居然可以多达百元,这就涉及快递公司的计费标准、员工管理方面的地域差,以及潜在的管理疏失等问题。

由于厦门和北京两地的经济环境不同,企业经营有很大的成本差异。比如北京是一线城市,营商成本较高,人工成本也高,按说快递费用高一点才对。可实际上,北京市的快递公司非常多,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之下难以抬价。而且北京对外发送快递数量多,片区业务量大,业务集中,规模化效应降低了招揽派送成本,加之快递公司都在北京设置有物流中心,成本进一步降低。

如此,就会出现北京发件价比厦门还低的情况,但差距超过百元,还是有些离谱。况且顺丰属于自营模式,厦门与北京的网点,其业绩考核虽然不同,但在快递规格方面,则是统一的,两地运费不应有太多差异,那么出现超百元的运费差价,就值得深思和追查了。

据报道,无论是顺丰还是“三通一达”,快递员的收入构成中都存在运费提成一项。有顺丰快递员表示,收件时除了按件计算的单件收入,还有4.5%-7%的运费提成。可见,不能排除部分快递员为了个人利益考虑,在向客户报价的时候,违规采取高报价的行为,以获得更高的提成收入。

此前媒体曾披露过,快递员的工作压力过大,收入与各种考核指标挂钩,普遍没有社保,流失率过大等问题。显然,此次曝光的“同件不同价”事件,亦跟快递行业的薪资背景有关系,过重压力扭曲了快递员的行为,为了增加收入可能存在违规操作。这需要快递公司反省,重新审视快递员收入标准,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建立公平透明的快递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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