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英波通讯员殷旭)近日,市农委印发《关于做好农机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筹备了一年多的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从9月29日起正式实施。
救助基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委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保险公司”)作为业务的承办人,具体承办全市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申请受理、审核及资金垫付、追偿工作。
垫付使用“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情形为: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据悉,道路救助基金为公益基金,全程申请免费,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