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睿彻通讯员陈勇)团伙藏身小区,利用低端酒偷梁换柱造“名酒”;通过会议营销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误导老人。1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食品药品典型案例,为市民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案例多发地带为酒类、保健品、网络订餐等。
2016年起,马某等家族成员在武汉汉西综合小区、汉口北等地,使用多个品牌的低端白酒灌入空酒瓶,制成假冒注册茅台、五粮液、天之蓝、海之蓝、白云边、毛铺、稻花香、迎驾贡酒、园林青等商标白酒700余件,共计88万余元。市公安局干警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深入调查,到2017年1月6日,一举打掉这个家族式特大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团伙。当场端掉5处生产、灌装、储藏假酒黑窝点,现场还查获大量假冒名酒,多达2500瓶以上,以及外包装4万余套等。
2018年1月9日,马某等7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主犯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其余6人判处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
2017年3月15日,媒体曝光武汉市乐百龄生物科技公司在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涉嫌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2016年12月14日生产的5000袋“久久乐百龄”牌甘舒堂乐粉进行抽验,结果发现菌落总数不符合企业标准要求,并且标签标示成分大豆卵磷脂、蛹虫草,实际上并未添加。
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根据相关法律,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收违法产品及罚没款合计24.6万元。同时,针对虚假宣传该食品具有治疗糖尿病的功效,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围绕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网络订餐、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开展专项整治,全市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31起,涉罪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