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雪梅通讯员王可牛腾州)对刑事速裁案件进行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执行,汉阳法院创新推出“四集中”办法提高办案效率,助力七成以上简案快办案件15日内结案。
记者了解到,4月20日,汉阳法院刑事速裁团队法官王玲对付某贩卖毒品案、李某盗窃案、章某危险驾驶案等7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当日上午9时,付某贩卖毒品案准时开庭,9点05分庭审结束,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同时向付某送达了判决书,9点07分李某盗窃案继续开庭。9点47分,7个案件全部完成开庭、宣判和判决文书送达。这7个案件于4月16日正式立案,当日集中送达起诉书,从立案到宣判仅用时5天。
汉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速裁案件情节简单,当事人认罪认罚,开庭只走必要的审判程序,因此有些案件几分钟就能完成审判。该院一次性对数个速裁案件,安排集中时间统一送达起诉书副本,确定集中开庭时间,开庭时当庭宣判,判决生效后,统一交付执行。通过做足“集中”功课,促进办案整体提速,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只有6.3日。
据悉,该院每周至少集中宣判一次,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集中宣判126次、1300余件案件。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