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王芳等6名同志辞去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2018-12-20 07:55: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王芳(女)、池莉(女)、陈汉桥、胡朝晖、费兰波(女)、戴颖(按姓氏笔画排序)等6名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职务。

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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