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蒋太旭通讯员胡桂林)19日,市政协主席胡曙光主持召开市政协十三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议程、会议日程,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提案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的通报,听取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通报。
胡曙光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及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谋划好2019年工作,集中精力开好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他要求市政协常委、委员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市政协机关要抓紧抓好各项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确保大会圆满召开。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胡亚波代表市政府通报了当前武汉市经济社会民生建设发展情况。据悉,这项议程将在今后每年年底召开的市政协常委会议上,形成制度性安排。
市政协副主席谭仁杰、侯晓华、彭富春、付明星、陈光菊、梁鸣、干小明,市政府秘书长刘志辉,市政协秘书长倪子林参加会议。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