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胡曙光同志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长江日报)
上一篇:武汉“网上办”事项 占比逾七成
下一篇:“药贩子”欲告医药公司不当得利
站点地图 网站建设
qq:3403719454